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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许婉怡的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07213787 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3-01 10:54:0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番禺区市桥街兴泰路兴泰大街 13 号 1 号楼 912 屋(属测量    图    幅    号)的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07213787 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公示期:  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25日

  产权人:许婉怡

  声明人:许婉怡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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