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20619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1号大院7号楼304房房屋(属测量1313图8幅26地号)的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20619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21日
产权人:杨仁德
声明人:杨仁德
2024年2月27日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1号大院7号楼304房房屋(属测量1313图8幅26地号)的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20619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21日
产权人:杨仁德
声明人:杨仁德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