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821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越秀区中山四路长胜里2号701房房屋(属测量2209图9幅127-129地号)的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821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21日
产权人:何耀正
声明人:何耀正
2024年2月27日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越秀区中山四路长胜里2号701房房屋(属测量2209图9幅127-129地号)的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821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21日
产权人:何耀正
声明人:何耀正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