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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4926969号《房屋所有权证》(权属人:黎定和)遗失声明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3-01 17:45:2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黎定和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新华镇滨江东路湖畔花园2B80房,产权证号为4926969,登记字号为花房0148253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公示期: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21日。

  特此声明。

  产权人:黎定和

  声明人:黎定和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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