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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20598003号《房地产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28 11:56:4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越秀区侨光路10号188房房屋(属测量D2203图4幅1地号)的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20598003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8日

  产权人:袁玉霞

  声明人:袁玉霞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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