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5136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黄埔区云曜一街21号2004房房屋(属测量D3811图3幅00248地号)的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5136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19日
产权人:刘川洲
声明人:刘川洲
2024年 3月28日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黄埔区云曜一街21号2004房房屋(属测量D3811图3幅00248地号)的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5136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19日
产权人:刘川洲
声明人:刘川洲
2024年 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