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10497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增城区石滩镇乐景一街18号604房房屋的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10497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8日
产权人:谢生桂
声明人:谢生桂
2024年3月28日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增城区石滩镇乐景一街18号604房房屋的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10497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8日
产权人:谢生桂
声明人:谢生桂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