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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3-29 17:47:4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雅筑山语二街8号507房的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3826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产权人:谢俏仪

  声明人:谢俏仪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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