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41009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增城区增江街增江大道北225号之一负一层059房房屋的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41009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23日
产权人:刘玉妹
声明人:刘玉妹
2024年4月1日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增城区增江街增江大道北225号之一负一层059房房屋的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41009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23日
产权人:刘玉妹
声明人:刘玉妹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