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证字第C3761291号、粤房地证字第C5087269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井街道办事处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白云区石井街石安路261-269号首层之一(属测量4114图7幅1号)的粤房地证字第C3761291号和位于本市白云区石井街石安路269号二楼(属测量4114图7幅1号)的粤房地证字第C5087269号《房地产权证》(详见附表)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该《房地产权证》(详见附表)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4月23日起至2024年5月14日止
产权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井街道办事处
声明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井街道办事处
代理人:李志勇
2024年4月22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