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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3832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遗失声明

来源:白云区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24 18:11:2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龚浩楠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大道东1号12栋1003房房屋的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3832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4月25起至2024年5月16日止

                    产权人(必填):龚浩楠                  

     声明人(必填):龚浩楠 

  2024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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