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850154774号《房地产权证》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路晓园南14号803房房屋(属测量1210图1幅65地号)的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850154774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16日
产权人:谢冬华
声明人:谢冬华
2024年4月22日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路晓园南14号803房房屋(属测量1210图1幅65地号)的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850154774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16日
产权人:谢冬华
声明人:谢冬华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