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伟科、廖宇辉的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01133号,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01134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广州市增城区荔新十二路35号2幢108房(属测量____图____幅____号)的__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01133号,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01134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日期: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28日
产权人(必填):罗伟科、廖宇辉
声明人(必填):罗伟科、廖宇辉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