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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的他项证号001119的《他项权证》
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08 18:02:0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 番禺区市桥镇东祥街9巷12号201   房屋(属测量    图    幅    号)的     
他项证号001119《他项权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 他项权证 》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  2024年5  月 9 日至 2024年5  月29日     

  产权人(必填):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声明人(必填):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2024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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