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2308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荔湾区中市外约新街三巷1号之一104房房屋(属测量1115图3幅204地号)的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2308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28日
产权人:何妙婵
声明人:何妙婵
2024年5月6日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荔湾区中市外约新街三巷1号之一104房房屋(属测量1115图3幅204地号)的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2308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28日
产权人:何妙婵
声明人:何妙婵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