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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1220524125号等2本《房地产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10 15:42:4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增城区荔城街半山御景花园半山十二街19号501房房屋的1220524125号等2本《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29日

  附表:

序号

产权人

坐落

证书

1

陈柱霖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半山御景花园半山十二街19号501房

1220524125号

2

陈柱霖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半山御景花园半山十二街9号1404房

1220279706号

  产权人:陈柱霖

  声明人:陈柱霖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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