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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20813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14 17:47:5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塘头村大坦新村二路8号,证号为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20813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产权人:萧剑珊

  声明人:萧剑珊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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