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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418155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0-16 12:30:2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徐舒露 因保管不善,将 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41815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舒露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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