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支行的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 第 02030182 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天河区富通街 5 号 801 房屋(属测量____图____幅____号)的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 第 02030182 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支行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