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查询: 批前公示 批后公布 不动产登记
刘浩因保管不善,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6745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浩
2024年11月14日
保护视力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