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文辉的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4213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因李文辉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新华镇天贵路54号之一 D座 208房房屋(属测量____图____幅____号)的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4213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文辉
2024年11月14日
因李文辉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新华镇天贵路54号之一 D座 208房房屋(属测量____图____幅____号)的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4213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文辉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