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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从化县江埔镇上罗村半岭队的集体土地证号1994-0122030500319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的遗失声明

来源:从化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15 15:03:0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从化县江埔镇上罗村半岭队的集体土地证号1994-0122030500319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声明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产权人:何李水

  2024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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