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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82129号《不动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白云区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12-23 18:34:4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碧玺街12号1802房,以张雪梅名义申领了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82129号《不动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2登记04121654。

  2024年12月19日,艾元平、张雪梅申请办理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碧玺街12号1802房的转移登记,需收回原不动产权证。申请人张雪梅已具结原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82129号《不动产权证》确有遗失,因瞒报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82129号《不动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14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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