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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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860109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4-01 16:03:17 访问量:5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黄埔区九龙镇长庚村的地块以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长庚村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现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长庚村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的名义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860109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19登记11860188号。

  2025年3月26日,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长庚村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申请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860109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860109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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