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1020167068号《广东省房地产他项权证》、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4001689号
位于白云区花语街34号1001房以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大支行名义申领了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1020167068号《广东省房地产他项权证》,登记字号为2014登记10352489,以陈芝英名义申领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400168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16登记10319382。
2020年5月22日,我委依法按程序依据(2019)粤0111执704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2011登记1367488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第1020167068号《广东省房地产他项权证》和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400168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1020167068《广东省房地产他项权证》、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400168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