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集体土地所有证,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16年度第二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7]22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18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字[2019]21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17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字[2019]6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18年度第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字[2019]88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穗府征[2017]72号、穗府(花)征[2019]26号、穗府(花)征[2019]27号、穗府(花)征[2020]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废止。
请权利人到我局办理领取新证手续。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电话 020-86833094
序号 | 集体土地 所有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地号) | 不动产 坐落 | 备注 |
1 | 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800046号 |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鸭一第二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440114008005JA00120W00000000 |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鸭一村 |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鸭一第二经济合作社所属土地所有权, 《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800046号)发证面积为 20597.47平方米,现将登记面积由 20597.47平方米更正为675.49平方米。(该宗地因坐标引起的误差面积 为4.00平方米) |
2 | 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805700号 |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鸭一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440114008005JA00139W00000000 |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鸭一村 |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鸭一经济联合社所属土地所有权,《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805700号)发证面积为 342274.9 平方米(椭球面积),现将登记面积由342274.9平方米(椭球面积)更正为 329630.26 平方米(平面面积)。(注:原土地证发证面积是椭球面积,现宗地的发证面积是平面面积) |
3 | 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800047号 |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鸭一第八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440114008005JA00119W00000000 |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鸭一村 |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鸭一第八经济合作社所属土地所有权,《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800047号)发证面积为 20710.23 平方米(椭球面积),现将登记面积由 20710.23 平方米(椭球面积)更正为 3003.60平方米(平面面积)。(注:原土地证发证面积是椭球面积,现宗地的发证面积是平面面积) |
公告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