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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40092267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650022302号《房地产他项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8-11 16:32:3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荔湾区人民北路691号之一906房以刘文武、深圳市华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名义分别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40092267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650022302号《房地产他项权证》,登记字号为2009交登字1530133号、12登记6004098号。

  2020年8月6日,我局依据(2019)粤0304执恢100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2009交登字1530133号、12登记6004098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40092267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650022302号《房地产他项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40092267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650022302号《房地产他项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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