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40092267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650022302号《房地产他项权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荔湾区人民北路691号之一906房以刘文武、深圳市华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名义分别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40092267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650022302号《房地产他项权证》,登记字号为2009交登字1530133号、12登记6004098号。
2020年8月6日,我局依据(2019)粤0304执恢100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2009交登字1530133号、12登记6004098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40092267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650022302号《房地产他项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40092267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650022302号《房地产他项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