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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650090621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650039533号《房地产他项权证》、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1043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8-12 15:09:2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荔湾区逢源路17号702房以韩家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名义分别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650090621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650039533号《房地产他项权证》、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1043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14登记字6000871号、2017登记6023354号。

  2020年8月7日,我局依据(2019)粤01执643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2014登记字6000871号、2017登记6023354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650090621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650039533号《房地产他项权证》、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1043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权证穗字第650090621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650039533号《房地产他项权证》、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1043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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