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207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白云区御洲一街19号202房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207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登记1468323号。2020年11月20日,廖壮聪等人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持房地产权证抵押权注销登记并书面具结原《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提供。
2020年11月25日,廖壮聪等人已办理了抵押权注销登记、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207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