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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220288694号《房地产权证》和13登记1250227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5-08 16:04:0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碧桂园荔园八街60号房屋以邓兰芬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220288694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13登记12500372号;并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市支行名义申领了13登记1250227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2021年4月22日,我局依法按程序(依据(2020)粤0118执恢26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13登记12500372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220288694号《房地产权证》和13登记1250227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220288694号《房地产权证》和13登记1250227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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