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42005186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南沙区进港大道555号海力七街2号601房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开发区支行名义申领了042005186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14登记4327741号。
2021年5月8日,该房屋产权人申请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需收回原他项权利证书,但042005186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042005186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