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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042005186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5-08 16:38:2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南沙区进港大道555号海力七街2号601房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开发区支行名义申领了042005186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14登记4327741号。

  2021年5月8日,该房屋产权人申请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需收回原他项权利证书,但042005186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042005186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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