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038917号《不动产证明》作废的公告
2021年9月18日,我局依法按程序注销该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038917号《不动产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038917号《不动产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9 月18日
2021年9月18日,我局依法按程序注销该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038917号《不动产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038917号《不动产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9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