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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520021304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2-08-05 23:09:2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开发区科学城科汇四街1号101房的房屋以何志海名义领取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520021304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11登记字5315545号登记。

  经核查,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有误。2022年8月2日,我局已依法按程序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更正,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520021304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520021304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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