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824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天河区华穗路406号之二2516房以李翎,邹向春名义申领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824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16预登01324312号。
2022年8月4日,我局已依法按程序对上述产权办理了转移登记,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824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824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