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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400949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08 17:35:5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白云区远景路65号706房以林海忠名义申领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400949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1异议10000011号。

  2022年08月08日,我局依法按程序依据(2020)粤0111民初31460号、(2022)粤01民终743号民事判决书注销21异议10000011号不动产登记的异议登记事项。但第0400949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400949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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