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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7169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01779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0080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11-29 16:01:2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荔湾区环市西路100号504房以邝瑞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名义分别申领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7169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0177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18登记6005411号;以雷婵芬名义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0080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19登记6002656号。

  2023年11月23日,我局已以2023登记06052320号案核准该业抵押权涂销、转移、抵押登记,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7169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01779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0080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7169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01779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0080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公示期: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19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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