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004730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8560号、0008099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白云区西槎路云雅五街9号303房房屋以陈彩霞名义申领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004730号《不动产权证书》,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名义分别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8560号、0008099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分别为2016登记10328101号、2019登记1316546号、2019登记1504058号。
2023年11月22日,我局已以2023登记06052156号案核准该业抵押权注销登记、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004730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8560号、0008099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004730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8560号、0008099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19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