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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穗房地证字第436172号《房地产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11-29 16:04:5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荔湾区芳村大道路沙涌新村二巷5号102房房屋原以罗润全名义申领了穗房地证字第436172号《房地产证》,登记字号为稳字61708号。

  2023年11月21日,我局已以2023登记01230485号案核准该业转移登记,但穗房地证字第436172号《房地产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穗房地证字第436172号《房地产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19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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