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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850056815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11-29 16:06:4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海珠区江南西路杏园大街43号504房房屋原以邱雅艳名义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850056815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11登记8029841号。

  2023年10月25日,我局已以23登记06047624号案核准该业补缮证登记,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850056815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850056815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19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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