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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预登穗字第0120200919号《广东省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11-29 16:09:5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荔湾区翠琳街16号1101房以梁梓豪名义申领了粤房地预登穗字第0120200919号《广东省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13预登01314475号。

  2023年11月27日,我局已以2023登记06052927号案核准该业转移登记,但粤房地预登穗字第0120200919号《广东省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预登穗字第0120200919号《广东省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19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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