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10804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2-22 17:33:4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山境北一街2号-8号(双数)、山境北二街2号地下一层382车位原以广州市天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10804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1登记05011115。

  2024年2月22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5017586号案核准该业一手转移登记,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10804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10804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13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