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9预登02396330、19预登02396331、19预登02396332、19预登02396333、19预登02396334、19预登02396335、19预登02396336、19预登02396337、19预登02396338、19预登02396339号(共10个)《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番禺区大龙街金凯润二街2号1801商业、1802商业、1803商业、1804商业、1805商业、1806商业、1807商业、1808商业、1809商业、1810商业、以梁镜洪名义申领了《预告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19预登02396330、19预登02396331、19预登02396332、19预登02396333、19预登02396334、19预登02396335、19预登02396336、19预登02396337、19预登02396338、19预登02396339号(共10个)。
2024年2月23日,该房屋产权人梁镜洪申请办理增量房转移登记,需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证明,但19预登02396330、19预登02396331、19预登02396332、19预登02396333、19预登02396334、19预登02396335、19预登02396336、19预登02396337、19预登02396338、19预登02396339号(共10个)《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19预登02396330、19预登02396331、19预登02396332、19预登02396333、19预登02396334、19预登02396335、19预登02396336、19预登02396337、19预登02396338、19预登02396339号(共10个)《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 年2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