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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0220569688《不动产权证》和0220313290《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3-01 11:55:3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番禺区沙头街丽骏路22号807以邓民锋名义申领了0220569688《不动产权证》,登记字号为15登记02465488号。

  2024年2月29日,我局依据(2022)粤0113执恢25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2022)粤0113执恢254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0220569688《不动产权证》和0220313290《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15登记02465488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0220569688《不动产权证》和0220313290《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0220569688《不动产权证》和0220313290《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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