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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820030401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0820023393、0820026094号《房地产他项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28 11:44:0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海珠区艺泓路25号地下一层413车位分别以广州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820030401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11登记8321409号;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名义分别申领了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0820023393、0820026094号《房地产他项权证》,登记字号分别为2012登记8303983号、2012登记8310406号。

  2024年3月25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8019723号案核准该业抵押权注销、转移登记,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820030401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0820023393、0820026094号《房地产他项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820030401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0820023393、0820026094号《房地产他项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8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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