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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22017《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3-28 19:04:2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2024年3月28日,申请人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广州万达文化旅游城 1栋 6层601房产权的预购商品房抵押权注销登记。

  经核查,该产权以黄真玲、刘祥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22017《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16预登03351585。

  我局依法已以2024预登03000846案核准登记,但   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22017《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22017《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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