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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穗地证字第000092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26 18:17:2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沙园路二街南5号三门401房房屋以张作铿名义申领了穗地证字第000092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字号为统109987号。

  2024年4月22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8026630号案核准该业继承登记,但穗地证字第000092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地证字第000092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17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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