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穗房地证字第907342号《房地产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东山区(现为越秀区)东园新村31号307房房屋以石嘉季名义申领了穗房地证字第907342号《房地产证》,登记字号为强22057号。
2024年4月19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8026238号案核准该业的变更登记,但穗房地证字第907342号《房地产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房地证字第907342号《房地产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20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