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205192号《不动产权证书》及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201319号等2本《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28 19:03:3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凤凰二街8号704房房屋以汪小平名义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205192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19登记8003378号;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三元里支行、陈杰光名义分别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201319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20555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共2本),登记字号分别为2019登记8003378号、2020登记8013947号。

  2024年4月19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8025958号案核准该业的抵押权注销登记、转移登记,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205192号《不动产权证书》及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201319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20555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共2本)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205192号《不动产权证书》及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201319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20555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共2本)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20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