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35753号《不动产权证》和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02155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番禺区沙湾镇龙岐路283号2座101房屋以龙斌名义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35753号《不动产权证》和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02155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2024年4月25日,我局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1执恢45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35753号不动产登记和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021556号他项权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35753号《不动产权证》和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02155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35753号《不动产权证》和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02155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