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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408905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06 15:35:4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黄埔区长岭街道长平社区的地块以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长平社区芳一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名义申领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408905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登记05619728。

  2024年1月30日,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长平社区芳一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申请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408905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408905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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